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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公告條件,重新公告。
齊齊哈爾市建華區中華西路35號齊齊哈爾大學東區
租賃權
1層
25.81平方米
3年
年付(提前一個月)
2019年7月31日
成交價20%
1.轉讓標的為齊齊哈爾大學房屋類固定資產。該商鋪無房產證。但該房屋產權明晰,屬于齊齊哈爾大學房屋類資產。
2.承租方不得將出租標的轉租、轉借他人及調換使用,如有違約,租賃合同將自動解除,出租標的由出租方收回,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3.承租方必須認真履行附件3中轉讓方擬定的“商服網點的經營管理規定”中的全部條款。詳見附件3:附加條款:商服網點的經營管理規定.docx
4.標的總體規定經營范圍:綜合超市、日雜百貨、文體用品、圖書、眼鏡、飲吧、電子產品、復印打字、理發美甲、洗衣店和水果店等符合學校規定的項目。嚴禁現場加工食品、嚴禁售賣自制食品、嚴禁銷售香煙和各種酒類商品。
5.在不改變原有結構且出租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許裝修改造。
6.公共衛生間設于1號商鋪內,1號商鋪承租方負責維護公共衛生間衛生,其余商鋪需每年向1號商鋪繳納600元衛生維持費。
7.該商服用電瓦數為1萬2千瓦,各承租方需考慮該電量是否支持自身經營,成交后,因用電瓦數問題拒簽合同,視為違約,保證金不退。
附件:出租方承諾.doc
校長辦公會會議紀要
特別告知
1、出租標的按現狀進行出租。交易機構將出租方提供的資料進行了全面如實披露,并不表明能夠對出租標的所有瑕疵,特別是隱蔽的瑕疵進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機構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標的相關資料及所作的陳述僅供參考,不作為交易機構及出租方對標的品質和數量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出租標的現狀的法律依據和出租標的移交的憑據。
2、意向承租方務必在交納交易保證金前對出租標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現狀進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親自查驗出租標的物、向相關管理部門了解標的現狀或聘請專家鑒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對出租標的現況、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內容的認可和接受,由此產生的任何法律與經濟責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擔。
3、出租標的雖已經過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但房產面積、土地使用權面積可能與實際有誤差,僅供參考;如確有誤差,不作調整。 4、意向承租方必須認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租賃合同》,并接受該《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租賃合同》的所有條款。出租標的成交后,承租方應當按照本公告的約定與出租方簽署該《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租賃合同》,并嚴格履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租賃合同》中的條款。
5、出租標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國家建設征用土地、開發拆遷、政府政策性規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標的無法交付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租賃合同》自動終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機構均不算違約,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約保證金)及交易服務費等款項全額無息退還給承租方。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標的無法交付的,與交易機構無涉,承租方有權要求交易機構退還交易保證金(不計息)。
7、出租標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與出租標的產權單位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租賃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理。
8、 承租方無正當理由不簽署或未按期簽署《成交確認書》、《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租賃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約保證金)及交易服務費,交易機構或出租方有權視作承租方放棄標的。承租方放棄或視作放棄出租標的的,出租標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時的成交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訴違約承租方補足差額的權利。 本公告全部內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實際情況與公告不符或故意隱瞞重大應披露事項,由此產生的法律問題及相關責任由出租方承擔。
交易條件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個月支付)。
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 在租賃期限內,出租標的所發生的水費、電費、物業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使用費、衛生費、包燒費(供暖費)等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3、承租期間因出租房屋產生的一切稅費,由承租方承擔。
與租賃相關的其他條件
1、承租方(即出價最高者)應在競價成交之次日起 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服務費匯入交易機構指定銀行賬戶,并持身份證明材料(自然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單位攜帶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單位公章、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交易機構簽署《成交確認書》等成交手續。
2、承租方應在競價成交之次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持《成交確認書》與出租方簽訂本公告附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租賃合同》。承租方應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租賃合同》簽訂之次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將出租標的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約保證金)匯入出租方指定銀行賬戶。
3、承租方攜帶與出租方簽訂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租賃合同》(其中一份合同原件留交易機構存檔)及出租方出具的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約保證金)交款票據到交易機構辦理保證金退還手續并領取《交易憑證》。
1、意向承租方在競價前請務必遵照e交易平臺(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則》、《e交易平臺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價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價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您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買。
2、用戶注冊、項目報名及在線競價具體操作方法可點擊網頁頁首“用戶須知”下“用戶交易指南”處查看。操作過程中請仔細閱讀各類系統提示。
3、交易機構僅接受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及柜臺轉賬方式支付保證金、成交價款及服務費等相關款項,不接受現金支付。具體細則請點擊進入“用戶須知”下“用戶交費須知”處查看。
2、展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王一濤:13234523397
1、交納:1.5萬元人民幣。截止時間2019年7月11日15時59分59秒,按系統提示交納,以資金到賬為準。
2、處置:承租方的保證金在簽署《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租賃合同》并交納第一年租金后退還,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證金在成交后3個工作日內按原渠道無息退還。
3、若非交易機構、出租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全額扣除(交易機構留取交易服務費后剩余部分違約金歸出租方),并依法承擔其他違約責任:(1)意向承租方在報名截止日后單方撤回承租申請的;(2)在競價階段以出租底價為起始價,各意向承租方均不應價的;(3)無正當理由不簽署或未按期簽署《成交確認書》或《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租賃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約保證金)及交易服務費的;(5)采取作弊、欺詐、強迫等有違公平的手續參與競價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約違規行為。
1、 收費標準:交易服務費按照租期內租金總額階梯遞減收取,租金總額小于1000萬元(含)的部分按照2%比例,租金總額大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1%比例;最低不少于1000元,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收取。
2、交納方式:在競價成交之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按系統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1:出租房產明細表.xls
附件2:出租房產圖片.rar
附件4:交易須知.doc
附件5: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租賃合同.doc
上一條:齊齊哈爾大學游泳館除藻劑、澄清劑等采購項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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